女会计汤某将自己9岁儿子的名字,添加进待支付的工人名单,以“施工队长”的名义冒领工资,先后共领取2200余万元。

1月23日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闵行区检察院”)获悉,1月17日,该院对汤某职务侵占一案提起公诉。

闵行区检察院介绍,2013年3月,汤某大学毕业后,进入某知名公司担任会计一职。2017年,她所在公司引入第三方劳务公司,作为支付家装工人工资的公司。每个月进行支付时,公司会先将工人名单发给汤某,待其核对完毕后,便将该名单发给第三方公司进行汇款支付。汤某逐渐发现了其中存在管理漏洞:“两边公司互不知情,只有我在其中核对。”

汤某试着将自己9岁儿子小甲的名字,添加进待支付的工人名单,并以“施工队长”的名义冒领了一笔工资,无人察觉。一边冒领工资,一边把账做平,这样的行为一直持续到2019年6月,汤某借着儿子的名字,每次领取40万元,先后领取到2200万元。“每次都是由我儿子名下的银行卡收款。因为他当时才9岁,银行卡不能在手机上操作,所以我都是到ATM机上把钱转到我的银行卡。”汤某拿到钱后,大部分用于购买银行的基金产品和保险,其余则用于出国旅游及日常开销。

2024年8月,涉案公司在内部对账时,发现有一笔约50万元的出账不清。正在仔细查找原因的过程中,公司发现汤某直接通过本人银行卡将疑问资金退回公司,便立刻对其接受的会计业务进行全面彻查,汤某在公司监察部长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。

在办案过程中,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、适用法律,承办检察官拿到案件材料后,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,详细了解案件侦办情况。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,汤某在证据面前对其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
汤某称:“当时脑子不清楚就这样干了,我知道这样做不对。我愿意退钱,现在我把理财都赎回了,(钱)还没到账。我已经先还给公司47万元,其他的保险能赎回就赎回,不行就再去借点。”

检察官认为,汤某将其儿子小甲虚设为施工队长,加入公司付款名单,公司根据该名单向第三方公司支付费用,然后由第三方公司转付给小甲。尽管费用直接支付人是第三方公司,但实际上,该笔款项由汤某所在公司决定支出并实际承担,第三方公司仅是负责“转手”的中间人,因此可以认定汤某侵占的系公司财物。此外,汤某明显是利用了自身作为公司会计、编制应付款账目的职务便利,通过虚设名单做假账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,具有高度隐蔽性,符合职务侵占犯罪的特征。

1月17日,闵行区检察院对汤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